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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宗教学校经费问题引发争议美媒体:政府不应资助私立宗教教育

最近,在Carson v.makin案中,缅因州的两对夫妇要求用纳税人的钱资助私立宗教学校,并认为这是美国宪法对宗教自由的保障。据《华盛顿邮报》12月5日报道,缅因州的卫、艾米·卡森、特洛伊和安吉拉·纳尔逊对缅因州教育长彭德·马金提起诉讼,指控该州禁止向私立宗教学校提供财政援助。这对夫妇声称,美国财政应该支持私立宗教学校。《华盛顿邮报》指出,如果这样做,将不会保护宗教自由,但会对宗教自由和公共教育构成威胁。事实上,美国的私立宗教学校往往无法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尤其是对女性、残疾学生、宗教少数群体、非宗教人士和LGBTQ群体而言。例如,Carson v.makin案中提到的两所私立宗教学校在招生和其他方面歧视非基督教徒和LGBTQ群体:缅因州沃特维尔的坦普尔学院拒绝招收LGBTQ群体的学生或父母是LGBTQ群体的学生,同时拒绝招收LGBTQ群体作为工作人员;缅因州班戈基督教学校强迫那些披露自己LGBTQ身份的学生接受“咨询”并纠正他们的性别身份,否则这些学生将被开除,美国法院在一个关于蒙拿州宗教学校的上诉案中裁定,蒙拿州不应仅仅因为宗教学校的地位而将其排除在该州私立学校券计划之外。《华盛顿邮报》指出,这一判决动摇了美国宪法中“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并未表明州有义务支付宗教教育费用。“确保纳税人不被迫为他人支付私人宗教教育费用”是美国宪法中“政教分离”的主要原则之一。美国倡导保护公民权利的非营利律师事务所司法研究所声称,如果只资助世俗教育,这正是对宗教的歧视。《华盛顿邮报》指出,事实上,正是对世俗教育的资助保护了所有公民的宗教自由。公立学校的一个关键优势是,他们接受所有学生,而不管他们的宗教、种族、性取向、性别认同等。虽然父母和宗教团体可以教育他们的孩子他们的信仰,但公立学校绝不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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